-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27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6-20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49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案字〔2025〕203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49号提案的答复
周剑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加强要素市场化配置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全省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立足民营经济发展牵头协调部门定位,结合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摸底、政策落实情况评估、《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等工作,多角度、多渠道与民营企业沟通交流,听取民营企业建议和诉求。您在提案中提到民营经济当前发展面临的问题也正是在近期座谈调研中企业反映较为突出和集中的情况。
为帮助我省民营企业更好应对当前经济环境变化,疏通民营经济发展难点痛点堵点,省发展改革委大力推动各部门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一、建立推行多项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建立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成立加强常态化协调保障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建立联席会议与上市公司热线直连机制,统筹推进解决民营上市公司经营发展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省级部门联络员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一是出台支持民营经济的财政金融增量政策。出台《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四成左右是增量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现代产业体系、绿色低碳转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开发“江苏小微企业融资一网通”系统,在走访企业时实现企业信息自动源引、后台校验,自动匹配政策性金融产品,引导信贷资金直达企业。三是组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场活动。去年以来共举办82场,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走基层、入园区”,与企业面对面宣介惠企政策和信贷产品,有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推动信贷投放117.56亿元。四是高质量建设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截至一季度末,注册企业用户超200万户、民营企业占比84%,一季度共帮助2.8万户企业获得授信1478.2亿元。五是助力民企上市融资。推动沪深北三大交易所与我省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高质量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小组,建设“证券江苏”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审核入库企业350家。常态化开展企业上市宣介培训,今年我省新上市的4家均为民营企业,首发融资额13.17亿元。六是出台系列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出台制造业等7项贴息类政策,实行免申即享、先预拨后结算机制,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1%-1.5%贴息,并与中央财政、市县财政联动贴息。2024年,省财政拨付贴息资金5.79亿元,引导合作银行向2536个企业(项目)发放贷款659亿元。
三、放大财政支持杠杆效应。一是强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成效。在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下推出“小微贷”“苏科贷”“专精特新贷”等政银合作产品,由风险补偿基金提供最高85%的贷款风险补偿。2024年,基金引导合作银行为全省5.3万户中小微企业新发放优惠贷款2472.35亿元,其中约93%投向民营企业。二是健全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全省80家机构纳入名单,实现市县全覆盖,构建形成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三级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前有增资奖励、中有担保费补贴、后有代偿补偿”的系统化财政支持政策,促进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增量、降费。2024年,我省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新增合作业务规模1826亿元,居全国第一,惠及8.57万户民营中小微企业。三是加速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省财政分年度安排出资200亿元,支持设立总规模500亿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已设立产业专项基金36只、总规模914亿元,正在陆续推进投资落地。其中未来产业天使基金8只、总规模60亿元,聚焦我省科技创新领域开展投资,前瞻布局科技型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民营企业是其重点投资方向,累计直投项目39个,其中38个是民营企业。四是稳妥有序开展民企纾困帮扶。持续实施民营企业融资会诊帮扶机制,对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尚有市场前景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实施精准帮扶,采取联合授信、组建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等形式,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先后协调稳定20余家民企融资接续。
四、多措并举帮助民企提升市场竞争力。一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支持民营企业参加“苏新消费”系列活动,打造春惠江苏、夏夜生活、金秋惠购、冬季购物节等各具特色的主题活动,13个设区市同步举办主题多元、丰富多彩的“一市一主题”活动,帮助企业扩大宣传,营造浓厚消费氛围。举办“苏新消费·销售竞赛活动”,对一季度社零贡献率高的优胜企业进行鼓励激励,优胜企业累计社零净增额531.9亿元,占社零净增额的19.1%。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推动5718家线下家电和3C销售企业、17735家门店参与,基本覆盖我省线上、线下大部分家电和3C经营主体,做法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通报表扬。二是支持参展服务外贸。组织万余家企业参加125场境内外展会,其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今年一季度,全省已引导支持超千家企业参加新加坡海事展、德国汉诺威工业展和埃及纺织展等73场境外展会,组展面积约1.4万平方米。组织437家企业参加第33届华交会。三是多方合力打造品牌。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产业集群体系,加强“江苏精品”培育力度,年内共有841家企业申报了“江苏精品”认证。按照“省市联动、多方协同”原则,对113家中华老字号建立“一企一策”台账并协助制定发展方案。联合多方资源,选取重点品类,谋划“一品一策”特色发展,结合实际、因企制宜、分业分品落实政策措施,有力促进老字号高质量发展。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将行动对象扩大到具有行业代表性、示范引领性、具备中华老字号培育潜力的地方老字号企业,为后续培育、保护、发展新一批老字号,形成全省老字号发展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大对民营企业培训和人才支持力度。一是加强企业培训。针对民企关注热点和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举办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培训班,围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专精特新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上市辅导监管、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等主题,邀请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教授作专题授课,民营企业反响热烈。二是集聚优秀人才。持续优化省“双创计划”“333工程”,完善高低有序、引育并举的人才政策体系,在省级人才计划中增加企业权重,赋予链主企业、独角兽企业等省市级引才计划举荐权,为企业引才提供有力政策保障。举办江苏人才周北京“四对接”活动,组织我省重点企业赴北京面向高校毕业生现场揽才。三是推进联合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针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以领军人才为核心,以链主企业为依托,组建52个人才攻关联合体。建强用好科技镇长团、产业教授、科技副总、职业技术经理人“四支队伍”,支持民营企业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六、优化政绩考核机制。一是大力营造亲商氛围。在2025年度设区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设置“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及增速”等指标,将“重大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事件”作为减分项,引导各地规范政府行为、破除市场壁垒,为民营企业投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在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能评价指标设置方面,向民营经济倾斜,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省民营经济信贷投放力度。二是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中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牢牢把握“四种形态”尺度标准,提高我省党政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建立全方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体系。三是完善容错澄清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分别制定《江苏生态环境工作容错情形(试行)》《江苏应急管理工作容错情形(试行)》,让党员干部在纪律上管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开手脚。
在系列政策举措的推动下,今年一季度,全省民营工业、市场主体数量保持较快增速,外贸、税收等指标实现平稳增长,呈现稳中向好态势,民营经济实现良好开局。其中,全省民营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0%,占全省规上工业比重达53.5%,对全省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为 64.5%。全省新登记私营企业数12.2万户,同比增长20.6%,扭转去年以来的下滑趋势,实现较快增长;新登记个体工商户数21.5万户,同比增长0.4%。
下一步,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会同省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主动作为,在持续推动当前各项民营经济支持政策和工作机制有序开展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工作成效,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支持举措,共同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在条例草案中明确将“两个健康”作为条例起草目的,并就民营经济组织平等享受各项要素供给、社会各方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内容设立具体条款。有序开展集中修改、地方调研、专家评审等条例审查工作,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升条例编制水平,拟于7月提交省人大审议。
二是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发展监测与调研。优化完善省重点跟踪服务民营企业库,采用大数据手段,对3188家经营发展状况较好、规模较大、能够较好体现我省民营经济整体发展情况的民营企业开展“无感式”跟踪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每月围绕不同主题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会同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合力做好纾困解难工作。
三是优化提升财政基金和纾困机制帮扶效能。建立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部门联席会议,建强用好协调稳定企业融资环境工作机制、民企融资会诊帮扶机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加大民企上市培育辅导力度,支持开展“园区+认股权”“专利产业化+认股权”等股贷结合业务。针对科技型企业抵质押物不足、制造业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等问题,大力发展“苏知贷”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脱核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针对民企自主创新顾虑,出台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破产重整(和解)民企修复信用,塑造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四是多方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和培育提升。办好“苏新消费”系列活动,筹备新一轮“销售竞赛季”活动,持续营造消费氛围,多措并举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深入推进“江苏优品行全球”系列行动,组织好全年近300场重点境外货物贸易展会。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用足用好展会平台拓市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经贸活动,继续开展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宣传推介,引导民营企业扩大出口。推进实施“跨境电商+产业带”提质行动,打造户外用品、智能家电等30个以上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支持各地开展业务培训,助力传统民营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拓市场、塑品牌、促转型。面向民营企业举办“走出去”等专题培训班,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研讨等活动,提升企业竞争力。
五是调动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省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问责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梳理正反典型案例,研究起草《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问责工作指引》,明确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者责任调查中,要同步考虑是否存在免责或减责的情形和条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说明和反映,该免责减责的大胆免责减责,最大限度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常态化用好澄清机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澄清正名,同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人的责任。
衷心感谢您对江苏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