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270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6-20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85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案字〔2025〕22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85号提案的答复

2025-07-08 来源:阳光发改

高允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严控制在农村居住区建造风电机组并妥善处理已建成机组产生相关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江苏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指引,始终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转型的主攻方向,构建集散并举、结构多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格局。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1亿千瓦,较“十三五”末翻一番还多,占全省电力总装机超40%,其中光伏装机位居全国第三,海上风电连续多年领跑全国。截至2025年5月,陆上风电装机为1154万千瓦,较2022年仅增长83万千瓦。

一、关于严格控制在我省农村地区建造风电场的建议

加强规范引导,审慎稳妥发展陆上风电,围绕稳步有序推进风电项目建设,研究制定了有关政策文件。2022年出台《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强调要优化陆上风电建设开发布局,协调好与候鸟迁徙通道等之间的关系,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根据相关政策,审慎稳妥发展集中式陆上风电,在风能资源丰富且远离居民点区域,优先利用垦区农场、临海盐场等符合要求的区域,尽量避让农村居民区;在工业园区、交通基础设施、老旧油气田等人烟稀少区域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陆上风电;规范开发建设行为,通过微观选址、低噪声机组选型等方式降低噪声污染,减轻对周边群众生活带来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及生态环境等相关要求,避免陆上风电大规模无序开发建设,在苏北部分市先行先试,按照一市一村一试点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示范。同时,落实2024年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结合陆上风电行业规划布局特征,优化规划布局、选址选线,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关于已建风电场环境复评及存在环境问题的风电机组处理的建议

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妥善处理环境问题严重的项目,根据2025年4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关于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攻坚的工作方案》,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深化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督促包括陆上风电在内的项目做好降噪措施,噪声监测超标的,依法依规查处。同时,持续关注陆上风电项目噪声扰民信访投诉,重点检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依法查处陆上风电项目未批先建、未按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噪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此外,我省已有陆上风电项目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要求,采取了夜间停运的运行策略及措施,减少夜间噪音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已建成陆上风电项目开展长期监测,做好生态环境影响的持续跟踪评估。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事中事后环境监管,针对陆上风电项目易出现噪声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违规验收等情况,加强生态环境日常监管,适时推动生态影响后评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督促陆上风电运营单位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分时段运行或其他手段,确保周边居民住宅等声环境敏感目标所在区域满足声功能区标准。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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