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262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6-20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议字〔2025〕16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37号建议的答复
刘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鼓励农村自建房安装光伏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江苏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能源低碳转型的大方向,构建集散并举、结构多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1亿千瓦,较“十三五”末翻一番还多,占全省电力总装机超40%。
我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主要增量来自于光伏。近年来,我省光伏发电发展迅猛,2022至2024年,分别新增装机593万千瓦、1420万千瓦、2237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80万千瓦、1217万千瓦、1797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光伏累计装机6164.7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量的29%,位居全国第三,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4570万千瓦,占全部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74.1%,位居全国第二,特别是2024年以来,分布式光伏月均新增容量近160万千瓦,增速和增量均位居全国首位。
为推进我省光伏开发,我们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一是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十四五”以来,我们重点在各类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机关学校等公共建筑屋顶整体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鼓励建设和发展与建筑一体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居民社区、家庭和个人发展户用光伏系统,支持农居连片进行光伏发电应用开发改造,规范推动整村分布式光伏开发。二是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消纳。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4〕906号),积极适应大规模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省城乡新型配电网的规划构造,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适度超前规划建设,有序加大配电网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满足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和就近消纳要求的新型智能配电网。三是支持分布式光伏多种形式发展。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科学引导支持分布式优先就近、就地自发自用,并在分布式光伏自主选择上网模式、完善分布式光伏备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促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支持在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具备条件的农村自建房屋安装分布式光伏,积极推进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