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97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6-12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65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案字〔2025〕13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865号提案的答复
钟小仙、谢婧婧、赵涵、陈金慧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饲草种业水平,保障粮食安全和农畜产品稳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序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积极推广“以种适地”。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在国家布点基础上,我省增设详查点开展盐碱耕地调查,摸清全省盐碱地资源底数和开发利用潜力。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制定实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的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处理好生态保护和综合利用之间的关系,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改造提升和耕地盐碱化防治,有序推进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区分类型明确综合利用目标任务、技术路径等,大力推进“以种适地”、协同推进“治水”“改土”,加强耐盐种质资源培育,推广稻油轮作、盐生植物利用等综合利用模式,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印发专项工作通知,鼓励林下发展林草种植业。2021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省内各地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耐阴牧草种植等安排,明确科技支撑、财税政策、金融服务等支持保障举措。同年,省林业局印发《关于推进林下种植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林地资源,结合市场需求,在保障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前提下,采取林粮、林油(花)、林草等多种林业复合经营模式,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种植业,并将苇状羊茅、梯牧草、多年生黑麦草、紫苜蓿等8种牧草列入林下种植作物品种推荐名录。
三、组织实施创新示范,支持盐碱地饲草技术研究。“十四五”以来,聚焦盐碱地改良和饲草选育,组织实施“盐碱地周年种植优质丰产关键技术创新与示范”“特色盐生植物结缕草耐盐高产基因挖掘和优异种质创新”等一批省科技计划项目,加强盐碱地饲草新品种选育。组织实施“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区盐土饲用作物/牧草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示范”项目,优选适宜江苏沿海围垦区生产的冬季和夏季饲用作物/牧草品种5个。研发适宜盐土饲用作物/牧草生产的生态灌排技术、盐土培肥地力提升技术等各1套,建立了盐土牧草健康生产和土壤地力提升稳步推进相结合的绿色生产技术。支持“江苏省耐盐碱草地植物种质资源的培育与推广”“耐盐多用途草品种选育及其利用研究与集成”“江苏省牧草育种与产业化利用长期科研基地”等多个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强化草种业科技支撑。开展耐盐碱作物资源保护与品种培育,2021年认定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建设的耐盐植物资源库为省级作物种质资源库(耐盐植物),连续五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50万元支持建设。制定饲(牧)草试验规范,支持我省优质高产、耐盐碱等饲(牧)草品种选育,现已认定通过冷季型牧草品种3个,在抗热性方面实现新突破。
四、积极协调筹备资金,服务盐碱地饲草开发利用和盐碱地综合利用。盐碱地饲草开发利用已列入我省相关科技项目,省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给予支持,在2024年省级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中安排150万元,专项用于包括饲草在内的盐碱地植物开发利用研究。盐碱地分级综合利用研究方向列入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开展适宜中度、重度盐碱地种植的包括饲草在内的盐生植物筛选、高效栽培及高值化利用技术研究,相关科研院所和研究人员可根据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按程序申报。近年来,省级层面多渠道协调统筹资金支持盐碱地改造利用工作,对于未利用盐碱地综合利用,2024年省级财政按照沿海未利用盐碱地综合利用面积和亩均补助标准,安排盐碱地综合利用项目经费8600余万元;对于盐碱地改良,2025年省财政在省地质局部门预算中安排盐碱地改良专项800万元,重点用于南通地区盐碱地改良;对于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2024年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东台市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同时,新增预算5000万元,在配套东台市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增加支持滨海片区4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综合利用好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是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国家安排我省粮食产能提升任务的重要保障。利用饲草改良盐碱地,对拓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路径,经济有效推动盐碱地改良有着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积极吸收相关建议,持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省内外耐盐饲草育种与产业化优势单位,围绕“粮草轮作、种草降盐和种养结合”模式等,重点开展土-水-草-肥-畜耦合协同机制构建和耐盐碱饲草种源创制、土壤改良肥料、专用农机装备等协同攻关。
二是进一步畅通盐碱地治理和饲草种业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渠道,助力开展饲草选育、高效生产、饲草加工等先进技术示范应用,推动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与饲草产业经营主体建设密切联系,促进饲草产业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三是根据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有关部署安排,省级以上财政每年安排资金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其中部分地区的玉米作为饲料作物。后续将根据有关部署安排,适时研究出台相应的饲料粮生产补贴政策。
四是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业节粮行动有关要求,持续加大饲(牧)草、耐盐碱作物和草食畜禽品种选育支持力度。
衷心感谢委员们对我省盐碱地综合利用、饲草产业发展和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