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297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6-09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5〕57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5〕574号
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报批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苏中医综合〔2025〕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55号江苏省中医院内。项目对7号病房综合楼地上部分和5号门诊办公楼一层进行内部装修改造,改造总面积21169平方米,其中7号楼改造面积20467平方米、5号楼改造面积702平方米,可在疫情时形成负压隔离床位10张、重症监护床位60张、普通隔离床位200张以上。项目购置医疗设备71台(套)。
二、建筑、结构
1、原则同意项目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设计。7号楼现状为病房综合楼,地上20层、地下2层,本次装修改造除一、二层发热门诊外的地上建筑,作为疫病防治基地污染区。5号楼现状为门诊办公楼,地上6层,本次装修改造一层部分区域,作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平时作为普通病房和门诊使用,疫情时作为疫病防治基地使用。
2、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项目剩余使用年限为25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项目不涉及主体结构改动,仅对局部新增管井、洞口周边构件进行加固补强。
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1、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部分设计。本项目从市政道路上引入1路DN200给水管作为生活、消防水源。项目不改变给水设备、系统,仅对供水管道进行更换;不改变生活热水系统热备、供给和循环,仅对热水管网进行更换。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发生疫情时,医疗污水经室外预处理消毒池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
2、原则同意项目电气部分设计。从院区已建高压开闭所引1路10kv高压进线,同时从院区已建变配电房引入1路低压380V低压进线,同时设置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涉及患者生命安全的设备及照明用电,重症呼吸道感染区通风系统用电为特级负荷;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场所中除特级负荷的其他用电设备,消防、安防用电等为一级负荷;影像科诊断设备用电等为二级负荷;其余用电为三级负荷。
3、原则同意项目暖通部分设计。病房层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空调系统维持不变,只对现有设备和管线进行更换。卫生间、无外窗房间设置机械排风系统。
4、原则同意项目消防、节能、环保、景观、智能化等部分设计。
四、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科学合理的建设工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要严格执行建设工期管理,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列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要严肃工期调整,严格规定工期调整的前提和条件,规范工期调整程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五、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为23114.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679.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3.65万元,预备费516.56万元,设备购置费6945万元。所需资金由省中医院自筹解决,不得违规新增债务。
六、安全生产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建设,确保施工安全。
七、下阶段,要根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设计标准、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确保设计质量和工程安全。
八、项目在2年内(自印发之日起计算)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依法合规履行开工前各项报建审批程序,积极落实建设条件,推进工程早日开工。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强化全过程管理,注重投资绩效,确保项目高质量如期建成投入使用,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江苏省中医院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6月9日
(项目代码:2409-320000-04-01-380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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