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16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3-21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正力新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高比能快充汽车动力锂电池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3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河路以东、香园路以南,新增用地494445.00平方米(约741.67亩),新建建筑面积623979.85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49885.78万kW·h、天然气5349.65万m3、新水116.17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3830.98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正力新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高比能快充汽车动力锂电池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4-0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正力新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高比能快充汽车动力锂电池制造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39号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苏州正力新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高比能快充汽车动力锂电池制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苏发改资环〔2025〕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6-320572-89-01-566291,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市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河路以东、香园路以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49885.78万kW·h、天然气5349.65万m3、新水116.17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23830.98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 21日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