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4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4-02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二期10万吨)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4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建湖县上冈产业园,二期新增建筑面积15783.68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709.97万kW·h、天然气695.29万Nm3、柴油107.86t、新水9231t、氩气2000N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166.69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二期10万吨)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4-2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二期10万吨)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45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江苏鸿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再生铝项目(二期10万吨)节能报告的请示》(盐发改〔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018-320925-33-03-549646,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建湖县上冈产业园。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709.97万kW·h、天然气695.29万Nm3、柴油107.86t、新水9231t、氩气2000N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166.69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 2日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