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06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3-1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5〕25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5〕252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请求批准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盐发改〔2025〕3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意见的函》(苏交计〔2025〕3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完善我省航道网络,提升干线航道通过能力,同意实施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
二、根据《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同意本工程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最大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连申线兴东线至海安界段航道起自兴东线与连申线交汇口,讫于连申线盐城与海安界,航道整治里程约36.3公里,设计底宽不小于60米,最小通航水深4.0米;扩建东台水上服务区锚地;改建桥梁2座,桥梁通航净空尺度不小于70×7(米)并一孔跨过通航水域。
三、原则同意工可报告推荐的船舶营运组织、航道线路、航道断面、护岸结构、锚地、桥梁及配套工程等建设方案。
四、本项目投资估算为23.68亿元。根据我省现行航道工程建设相关政策,除争取中央资金外,其余部分由省市筹措财政资金安排,不得因本项目实施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
五、本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
七、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东台市委政法委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营运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八、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规定,项目招标投标事项见附件。
九、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在下阶段工作中,要筹兼顾通航与水利防洪、城市发展、生态环境等方面关系,优化航道平面、护岸结构及锚地方案,深化改建桥梁桥型、桥位、桥梁纵坡等设计。进一步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全面贯彻生态环保等理念,加强投资控制。请据此批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14日
(项目代码:2404-320000-04-01-23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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