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93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3-10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一道新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30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整改项目,部分厂房已开工建设,现处于停工整改阶段,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大浦路、南至盐池西路、西至项目边界、北至盐汇路,占地面积160亩,总建筑面积86173.26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5565.66万kW·h、蒸汽(0.8MPa、200℃)9275.50t、天然气529.60万m3、新水90.83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6168.91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一道新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3-2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一道新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30号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一道新材科技(连云港)有限公司光伏新材料研发中心及光伏组件制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连发改资环发〔2025〕1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05-320771-89-01-535013,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大浦路、南至盐池西路、西至项目边界、北至盐汇路。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5565.66万kW·h、蒸汽(0.8MPa、200℃)9275.50t、天然气529.60万m3、新水90.83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6168.91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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