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91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3-10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淮安)光电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中试研究院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5〕3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合路以西、高雄路以南、李席路以北、开祥路以东。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0125.09万kW·h、天然气4.27万Nm3、蒸汽(1.1MPa、280℃)27529.20t、氢气74.17万Nm3、氧气8.45万Nm3、氩气6.51万Nm3、氮气2839.10万Nm3、二氧化碳气0.63万Nm3、新水73.24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640.41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淮安)光电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中试研究院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3-2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合光能(淮安)光电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中试研究院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5〕31号
淮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天合光能(淮安)光电有限公司新一代高效太阳能电池中试研究院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淮发改发〔2024〕13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2-320871-89-01-851597,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合路以西、高雄路以南、李席路以北、开祥路以东。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0125.09万kW·h、天然气4.27万Nm3、蒸汽(1.1MPa、280℃)27529.20t、氢气74.17万Nm3、氧气8.45万Nm3、氩气6.51万Nm3、氮气2839.10万Nm3、二氧化碳气0.63万Nm3、新水73.24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640.41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10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