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101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3-03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社会发〔2025〕19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苏发改社会发〔2025〕195号
省教育厅:
《关于商请同意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函》(苏教发函〔2025〕1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布局,扎实推进优质本科扩容,充分发挥学校人才、科技优势和地方经济、产业优势,促进学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地方高质量发展,经征求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书面意见,原则同意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无锡市惠山区前洲街道城铁站区(地块东至曙光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中惠大道、北至政和大道)。
三、项目用地面积908亩,总建筑面积35.2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60万平方米。共分两期建设:一期用地面积538亩,建筑面积28.5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0万平方米,包括公共教学楼、学科楼、图书馆、体育馆、科研综合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建筑面积3.10万平方米,功能为人防工程及机动车停车场;二期用地面积370亩,建筑面积6.7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0万平方米,包括科研综合楼、学生宿舍、食堂、教师宿舍楼,地下建筑面积0.50万平方米,功能为人防工程及机动车停车场。具体功能分区、节能、环保、抗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应按照国家、省有关标准,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在下阶段细化明确。
四、项目总投资匡算29.8亿元,其中一期投资25.5亿元,二期投资4.3亿元,所需资金由无锡市本级财政资金和惠山区财政资金共同筹措解决,并分别纳入市本级和惠山区年度预算安排,按照建设进度逐年到位,不违规新增债务。
五、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要严格对照省政府研究同意的建设方案,并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提出的“无锡市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细化筹资方案,严格遵守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新增债务”等意见,协调无锡市确保按照项目既定资金来源和预算安排额度,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厉行节约、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等刚性要求,严禁实施“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及“新形象工程”,切实防范“半拉子工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产生隐性债务风险。
六、加强项目全程监督管控。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高校新校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鉴于该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预算安排解决,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由无锡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并由地方按规定组织集中建设。上述项目批复文件及时抄送我委备案。项目后续审批和实施过程中,你厅要会同无锡市加强全程监管,推动学校和地方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细化责任举措,切实防范产权划转、资产权属、社会稳定等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合法合规建设运行。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措施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本批复依据文件包括:
1. 省长办公会议纪要(2024年第22号)及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建设方案;
2. 省政府关于省教育厅《关于南京邮电大学建设无锡校区有关规模调整情况的汇报》意见;
3. 《关于商请同意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函》(苏教发函〔2025〕15号);
4. 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项目建议书的反馈意见函;
5.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无锡市惠山区玉祁—前洲新市镇城铁惠山站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站区—站前社区管理单元动态更新的批复;
6.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资金筹措方案的函;
7.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南邮无锡校区用地的情况说明》;
8. 南京邮电大学关于项目建设规模标准的情况说明;
9. 南京邮电大学关于项目资金筹措情况审核确认表;
10. 南京邮电大学无锡校区项目建议书。
本项目建设推进要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执行。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3月3日
(项目代码:2501-320000-04-01-438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