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5-00025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01-23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宝线航道整治工程盐城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5〕8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申请符合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要求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宝线航道整治工程盐城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2025-02-1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宝线航道整治工程盐城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5〕87号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申请盐宝线航道整治工程盐城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盐宝线航道是《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23〕47号)确定的“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中连申线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盐宝线航道整治工程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4〕10号)中2024—2026年干线航道建设的重点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现同意你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前开展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你单位请示中的咨询服务,不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强制要求招标的事项,请按规范程序采购。
本批复仅为项目前期开展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的依据,不是项目能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的条件。项目单位仍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建设中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审批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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