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712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1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4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28728.96万kW·h、天然气0.52万m3、新水1320.0t,年外供电力91790.11万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403.87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1-0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49号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24〕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2-320413-04-01-907419,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28728.96万kW·h、天然气0.52万m3、新水1320.0t,年外供电力91790.11万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403.87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17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