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712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1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49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28728.96万kW·h、天然气0.52万m3、新水1320.0t,年外供电力91790.11万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403.87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1-0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49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华能中盐(常州)储能有限公司华能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一期)节能报告>的请示》(常发改〔2024〕3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2-320413-04-01-907419,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28728.96万kW·h、天然气0.52万m3、新水1320.0t,年外供电力91790.11万kW·h,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5403.87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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