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709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2-1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经开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51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前杨东路以东、戚横路以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8178.32万kW·h、天然气5.96万m3、柴油3.28t、蒸汽(1MPa、280℃)95580.00t、新水46.02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943.62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经开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01-0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经开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51


常州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常州经开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经开区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发改〔2024〕31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10-320491-89-01-400219,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常州经济开发区前杨东路以东、戚横路以南。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8178.32万kW·h、天然气5.96万m3、柴油3.28t、蒸汽(1MPa、280)95580.00t、新水46.02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9943.62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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