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494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9-02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卡乐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9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本项目租用洗瓶车间、纺丝车间、加弹车间、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84220.4平方米,计容面积210547.06平方米,形成年产12万吨再生聚酯色纱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9669.59万kW·h、天然气225.53万Nm3、蒸汽(0.6MPa,160℃)20078.00t、新水94.83万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8745.95tce(当量值)、63348.02tce(等价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卡乐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4-09-2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卡乐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97号
淮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江苏卡乐纺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再生涤纶色纱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淮发改发〔2024〕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306-320859-89-01-715359,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洞庭湖路和东十一街交界处。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19669.59万kW·h、天然气225.53万Nm3、蒸汽(0.6MPa,160℃)20078.00t、新水94.83万m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8745.95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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