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46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8-05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盐城至金湖段等项目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4〕872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申请符合提前招标要求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盐城至金湖段等项目提前开展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2024-08-2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盐城至金湖段等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

招标工作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4〕872号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你单位申请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盐城至金湖段和济宁至合肥高速公路徐州房村至苏皖省界段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盐城至金湖段和济宁至合肥高速公路徐州房村至苏皖省界段项目均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和《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其中盐城至蚌埠高速公路盐城至金湖段为2026年储备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对于推动区域路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统筹项目实施,现同意你单位在项目取得可研批复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批复仅为先期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依据,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能否取得可研批复的条件。你单位仍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和开工手续,项目建设中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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