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457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8-05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S11通沪高速公路吕四至启东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4〕873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申请符合提前开展要求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S11通沪高速公路吕四至启东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2024-08-2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S11通沪高速公路吕四至启东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4〕873号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申请S11通沪高速公路吕四至启东段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通沪高速公路北延项目调增列入省高速网规划的函(苏政办函〔2023〕11号),S11通沪高速公路吕四至启东段工程对于支撑吕四港发展,打通与上海便捷联系通道,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现同意你单位在项目取得可研批复前开展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招标的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批复仅为先期开展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的依据,不作为工程建设项目能否取得可研批复的条件。你单位仍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和开工手续,项目建设中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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