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443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7-2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基础发〔2024〕84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基础发〔2024〕845号
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报请审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连发改投资发〔2024〕20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结合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反馈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意见的函》(苏交计函〔2023〕344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国家石化产业基地供应链和产业链安全稳定运行,提升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服务保障能力,确保船舶通航安全和码头营运安全,同意建设连云港港徐圩港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
二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本航道自徐圩港区现有10万吨级航道至四港池端部码头前沿回旋水域为止,全长4.3公里,通航宽度320米,设计底高程-15.8米,可以满足10万吨级化学品船乘潮单向、5万吨级LPG船与8万吨级化学品船组合全潮双向通航。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27亿元,资金来源除交通运输部资金补助和省财政资金投资外,其余资金由连云港市财政性非债务资金安排解决。
四、项目法人为连云港徐圩港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级,已经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党工委政法办备案。在项目实施和营运期间,项目建设单位要会同地方政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社会稳定责任,做好风险控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制定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确保社会稳定。
七、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委托招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事宜。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下阶段,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考虑港池与航道的合理衔接,以便船舶转弯操纵、安全靠泊;依法依规处置疏浚物,细化导助航及航道数字化工程设计。
附件: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7月26日
(项目代码:2311-320000-04-01-664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