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197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议字128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14 来源:阳光发改


汤龙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等部署要求,会同省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和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单位,创新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着力开展全省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牵头推动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配合省法院开展以企业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修复“暖企”行动为牵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2023年底,江苏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数量和占注册企业的比例,从2022年初的全国第2位和第7位,下降至第19位与第31位,超额完成省委提出的“严重失信主体数量退出全国前三,占比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任务。

一是省发展改革委构建完善全省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星空游戏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要求,会同省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研究拟制我省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实施方案,探索开展我省信用修复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诉求“一线应答”、修复“一次办理”、数据“一口归集”等高效便捷的服务工作,助力我省经营主体提升诚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国率先推广实施“两书同达”工作,在会商省司法厅基础上,在全省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向行政相对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

二是省法院加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2022年4月制定出台《关于准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对信用修复等19个执行实务问题进行规范,为更好开展信用修复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实现路径。全省法院持续运用教育督促、指导帮扶、失信约束等措施,促进失信企业履行义务、修复信用。2022年,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4.7万余家企业;2023年,江苏法院发布失信14.37万条,同比2017年下降了60%。同时,深化“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省法院共受理类个人破产案件1116件,结案998件,174名债务人得到免责,一批“诚实而不幸”的个人获得了重生机会。相关调研报告获全国法院优秀执行调研报告评选一等奖,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建洋批示肯定,省法院发布的一批类个人破产典型案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我国个人破产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参考。

三是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稳企强链、助企塑信”信用修复指导服务专项行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开展“一对一”主动提醒和指导服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短信、电话、上门等方式累计实施信用修复提醒22.6万次。

四是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持续畅通异议处理渠道。组织做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异议、第三方征信机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处理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省法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持续全面优化提升我省信用修复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信用修复部门协同机制。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同步修复相关信息,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牵头做好高效办成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积极与省数据局等部门开展对接,对行政处罚、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信用修复工作加强指导和业务流程总体规划,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大信用修复宣传培训力度。做好星空体育直播app,总结先进经验,讲好修复故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经营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带动形成“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社会氛围。

四是江苏法院继续加强对失信惩戒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持严格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并重,鼓励诚信与惩戒失信并重,在建立健全信用治理府院联动机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信用修复机制等方面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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