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40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29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案字14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29号提案的答复

2024-07-12 来源:阳光发改


李厚林、丁玉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部署要求,突出信用信息支撑,分级分类管理,创新监管机制,推进全过程信用监管,为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整体设计,夯实信用监管制度基础。一是省级信用地方性法规明确信用监管法治化要求。《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对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作出规范,明确“行业领域信用管理部门应当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动制度体系完善。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0号)《在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报告和信用承诺的办法》(苏政办规〔2023〕14号)。2023年以来,各省级部门紧紧围绕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环节,制定修订了40余项制度。三是强化行业信用监管立法保障。促进省有关部门在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中纳入信用管理措施,2023年,省医疗保障、消防、科学技术进步、安全生产、基层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家庭农场、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职业病防治、湿地保护、食品安全等11部省级法规中纳入信用管理、信用服务、信用监管、失信认定、激励约束等内容,为规范开展行业信用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二)完善平台功能,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水平。一是推动平台一体化。自2008年起持续推进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专设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系统建设运行和信息管理,现已建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平台和网站,不断深化省市一体化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着力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支撑和保障能力,多次获得全国示范性信用平台称号。二是推动归集目录化。印发《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2022年版)》,根据国家新版目录着手修订2024年版省补充目录。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集全省1450万市场主体以及8000万18岁以上自然人信息140亿条,注重归集信用承诺、“双公示”、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支撑信用监管的核心信息。三是推动数据赋能化。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为各部门定制化提供数据推送、数据调用、关联比对、风险预测等服务,支撑行业监管。2023年,在财政资金安排、评优评先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为各级国家机关提供212.93万家次企业、78.71万人次自然人的信用查询;为社会公众和经营主体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10.51万份。

(三)规范信用认定,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一是深化行业信用评价。以行业为重点,加强省级统筹,积极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省级部门不断完善评价指标、改进评价方式、拓展评价领域,将监管对象信用评价等级与监管事项、监管措施等行政监管活动相结合,支撑行业部门精准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二是打造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工程。推动信用风险分类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用。出台《加强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市场环境的意见》,推动食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16个专业领域不断强化信用赋能。三是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推行信用修复提醒书随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书同达”、异地修复便捷办理、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等措施,主动压缩信用修复办理时限。2023年,对2193家民营企业开展公益性信用修复培训,向6万家失信企业发送信用修复短信提醒,全年完成信用修复5.3万件。

(四)深化信用服务,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一是实施助企惠企便企护企新行动。2023年6月,印发《开展信用服务优化提升新行动的意见》,以高质量信用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信用承诺制,以承诺简化审批流程、优化星空游戏,促进经营主体诚信自律。二是深化融资信用服务。会同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等部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指导建设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资规模走在全国前列,截至一季度末,累计发放贷款3.96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1.34万亿元,占比33.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创设普惠金融服务平台“苏易融”,推出面向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系列信贷产品便捷通,进一步提高供需匹配效率。

(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江苏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加强、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功能持续优化、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向纵深推进、政务诚信文化建设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创新探索成果丰富,有效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填补了江苏省营商环境建设的立法空白,对推动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有序、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利、法治环境更加公正透明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做好我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涉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执行案件台账清单,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强沟通对接,核实排查本地区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未履行生效裁判执行案件,做到案件排查全覆盖。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涉政府机构失信案件“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协调处理,形成工作闭环,协同推进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及时履行法定文书确定的义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高院和省委编办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通知》,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平台网站一体化,提升信息应用服务质效。持续推进全省信用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完善信用承诺、信用主体自主申报、融资信用服务、信用风险监测等功能。深化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归集公共信用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信用信息服务。推动各类信用数据在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双随机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应用场景共享共用,探索跨部门跨领域联合信用监管。

(二)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彰显信用监管效能。进一步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大力推行信用查询。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持续深化“信用+”监管工程,探索扩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场景和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实施信用奖惩举措,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信用主体,加强守信正向激励;规范失信约束,推进信用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三)突出惠民便企,推进融资信用服务工作。深化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拓展惠民场景。深化信用承诺制度,推动各行业规范信用承诺书文本,将市场主体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加强闭环管理。推动信用修复“助企”、融资信用服务“惠企”、信用承诺“便企”、包容审慎监管“护企”等一系列务实举措激发市场活力。组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支持金融机构优化信贷产品,探索线上全流程放款。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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