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29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6-26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4〕苏发改议字156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3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12 来源:阳光发改

沈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绿电发展,助力钢企积极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新型绿色贸易壁垒成为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重要议题,绿电交易问题逐渐成为我省外向型企业关注焦点,无论是以电动汽车、光伏、锂电池为代表的“新三样”生产企业,还是电子信息、机械、纺织、钢铁、化工企业,绿电交易需求越来越迫切。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主动响应时代之变、积极应对形势所需,建立健全我省绿电交易工作体系,以增强新能源发电能力和提升企业消纳绿电意愿为基础,以加快绿电交易市场创新和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抓手,锻造出了我省绿色低碳发展的新优势。

一、我省绿电市场建设基本情况

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启动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我省第一时间开展了首次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成交电量合计13.7亿千瓦时,占全国总交易电量的17.3%。2022年,我省创新交易组织方式,在全国率先将绿电交易纳入电力市场年度交易同步开展,并将连续交易与即时交易方式相结合,首开绿电按需柔性交易,帮助新能源发电项目“即投运、即交易”,绿电电量“可交易、尽交易”。2022年全年成交绿电交易24.2亿千瓦时。2023年,我省多措并举扩大绿电来源,主动与新能源送端省份沟通衔接,积极争取省外绿色电力资源。全年累计组织成交绿电交易51.9亿千瓦时,较2022年全年提高110%。其中,省内绿电电量46.8亿千瓦时,省间绿电电量5.1亿千瓦时,交易规模仅次于河北和浙江,高于山东和广东。今年以来,为有效纾解省内绿色电力供需紧张的矛盾,满足省内企业、尤其是出口外向型企业购买消纳绿色电力需求,助力更多省内企业产品“绿色化”、“低碳化”,我省多措并举拓展绿电资源,创新绿电交易方式,力争全省绿电交易成交电量超过100亿千瓦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绿电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推动绿电交易模式创新,扩大绿电交易规模。

一是多措并举扩大绿电交易规模。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优化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着力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内蒙古等“绿电入苏”新通道建设,加强送端政府积极沟通,固化跨省绿电资源,增加跨省绿电交易频次,尽可能提升省间绿电交易占比。

二是推动绿电交易模式创新。扩大新能源电厂准入范围,推动带补贴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以市场价格信号推动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推进分布式绿电的打捆交易,将大量散落的分布式新能源电源打捆纳入绿色电力市场交易。加强省际绿电交易的宣传力度,鼓励更多省内企业提出跨省交易需求。

三是进一步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重点实施沿海新型电力系统“八千工程”,着力构建“十大体系”,将沿海丰富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绿电资源通过低电压等级电网实现就近、就地消纳,实现局部电网阻塞段内的绿电可物理溯源,将绿电资源优先配置给有需求企业。扩大重点领域绿色电力应用,灵活运用绿电交易柔性机制,努力实现交易量新突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关注江苏能源行业发展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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