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278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5-11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提前开展招标工作的批复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4〕526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提前开展招标工作的批复

2024-05-2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提前开展招标工作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4〕526号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该项目已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中医药大学科教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社会发〔2024〕316号)同意建设。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现同意你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前对项目的勘察、设计开展招标采购。相关招标工作由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依法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本批复仅为项目先期开展勘察、设计采购的依据,不是项目能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的条件。项目单位仍需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建设中其他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审批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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