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056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1-25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4-02-08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24〕136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农经发〔2024〕136号
盐城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关于上报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盐水计〔2023〕6号)收悉。根据《江苏省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等文件,结合《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及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朝阳翻水站位于滨海县朝阳河上,建成于1977年,为灌排结合站,灌溉面积5.16万亩,排涝范围12.9平方千米。朝阳翻水站现状设计流量12立方米每秒,总装机容量600千瓦。原朝阳翻水站设计标准低,经过40多年的运行,建筑物破损严重,机电设备老化失修、性能差,金属结构锈蚀、变形,存在安全隐患。经安全鉴定,评定该泵站建筑物、机电设备安全类别为四类,金属结构安全类别为三类,泵站综合安全类别为四类。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满足区域灌溉用水和排涝的需求,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同意实施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
二、原则同意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等别为Ⅲ等,站身及防渗范围内翼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30年一遇设计、100年一遇校核,灌溉保证率95%,排涝标准10年一遇。
三、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原址朝阳河两侧原规模拆建灌排结合站各1座。新建上闸首及上游清污机桥,闸孔净宽8米;新建下游清污机桥。拆建退水闸2座,单孔布置,净宽3米;上闸首上游两侧新建穿堤排涝涵洞,断面2.5×2.0米。朝阳翻水站设计排涝、灌溉流量12立方米每秒,总装机容量660千瓦。
四、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安排。工程总工期15个月。
五、工程无永久新征占地。临时占地16.52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12.65亩,国有土地3.87亩。
六、核定工程估算总投资3293.70万元(详见附件1)。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投资省以上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苏财农〔2021〕106号)、《关于调整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省级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预〔2024〕5号)等文件,已列入省专项建设规划内的中型泵站除险加固工程,对五、六档地区省以上补助70%,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并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项目本身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等相关相邻部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护及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及时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工程及早建成并发挥效益。
下阶段要进一步优化站身、上闸首闸室、排涝涵洞、上下游翼墙及挡浪墙等结构设计和建筑物基础处理设计,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的前提下,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审批。
附件: 1.滨海县朝阳翻水站拆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审核表
2.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水利厅
2024年1月25日
(项目代码:2307-320922-89-01-90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