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167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2-07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4-02-25
  • 文       号: 苏发改农经发〔2024〕177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4-02-25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苏发改农经发〔2024〕177号



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请审批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苏水计〔2024〕4号)收悉。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T 618-2021)、《航道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09〕712号)、《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等文件,结合《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报告》及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太仓港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干线港、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近年来,受长江上游水沙条件变化、河势演变及附近整治工程等多重因素影响,长江口南支太仓港段近岸河床处于冲刷态势,深槽切入,影响岸坡稳定。根据《苏州港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及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为探索解决传统抛石护岸耐久性差、综合维护成本高的难题,并为我省长江岸线码头建设维护积累经验,同意实施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

二、原则同意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按照《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防御1954年型洪水标准设计,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三、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主要建设内容:试点防护总长383米,其中板桩结构护岸200米,距规划码头前沿20米,板桩由钢管桩和钢板组成,钢管桩长35米,钢板长16米;板桩后方采用抛石、沙枕等进行防护;上下游分别长95米和88米采用抛石、沙枕和铺排进行防护,与已做护岸平顺衔接。

四、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安排。工程施工总工期9个月。

五、工程不涉及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六、核定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估算总投资14776万元(详见附件1)。根据省政府前期协调意见,资金筹措省级财政补助2/3,由省级水利、交通相关专项资金各半承担;剩余1/3投资由地方与企业自筹解决,并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压实安全生产及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项目本身与周边各类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等相关相邻部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没有采取安全有效防护及处置措施的情况下开展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财务管理,及时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工程及早建成发挥效益。

下阶段需根据工程布置及设计深化,做好水利与交通相关设计、建设标准协调;完善板桩结构方案设计;结合规划码头建设,优化上下游及板桩后方抛石防护设计;深化施工组织设计,细化施工期、运行期监测方案及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处理措施,确保施工及工程运行安全。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附件:1.苏州港太仓港区桩基护岸试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审核表

   2.建设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7日

(项目代码:2311-320000-04-01-563407)


[附件下载]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