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154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2-0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响水清新20万千瓦/ 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5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4-02-24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16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响水清新20万千瓦/ 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5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盐城响水清新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5个电网侧储能项目
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4〕169号
盐城、扬州、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盐城响水清新变200MW/400MWh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盐发改能源〔2024〕2号)《关于申请将盐城盐都200MW/400MWh智能共享储能项目一期100MW/200MWh纳入省电力规划的请示》(盐发改〔2023〕346号)《扬州市发改委关于将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共享储能项目纳入省电力规划的请示》(扬发改能源发〔2024〕39号)《关于将碳悦扬州邗江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纳入省电力规划的请示》(扬发改能源〔2024〕42号)《关于宿迁市中鑫储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200WMh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宿发改煤电发〔2024〕24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根据《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7〕947号)及《关于加强各地新型储能规划布局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891号)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对盐城响水清新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5个项目进行了评估,现将评审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据《关于恳请支持盐城盐都汇来丰一期10万千瓦储能和响水兴海20万千瓦储能项目评估纳规的报告》《扬州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调规的报告》(扬发改能源发〔2024〕23号)《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宿迁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主体的请示》(宿发改便笺发〔2024〕15号),同意盐城、扬州、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对市新型储能规划布局方案进行的优化调整。
二、根据调整后的盐城、扬州、宿迁市新型储能规划布局方案,同意盐城响水清新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盐城盐都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华电仪征12万千瓦/24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扬州碳悦邗江6万千瓦/12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宿迁中鑫储能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等5个项目作为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
三、本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在接入系统方案审查中具体明确。
四、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按期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满足电网调峰、顶峰等需求,促进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
五、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项目建设程序规定,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发生。
六、盐城响水清新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6.7亿元,由响水县兴海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2月底前并网投运;盐城盐都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5亿元,由盐城汇来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华电仪征12万千瓦/24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8亿元,由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扬州碳悦邗江6万千瓦/12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6亿元,由扬州摩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宿迁中鑫储能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8亿元,由宿迁市中鑫储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
七、根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电网侧储能是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在常规电厂、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建设并利用电源原有接网线路并网的电网侧储能项目,须直接接入电源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