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30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1-18
- 名 称: 关于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1、#2机组关停认定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1290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1、#2机组关停认定的通知
2024-12-06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1、#2机组关停认定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4〕1290号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报请开展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关停现场核查的请示》(镇发改能源发﹝2024﹞392号)及相关支撑性文件等收悉。经审核并会同省电力公司现场实地核查,确认丹阳兴联热电有限公司燃煤热电联产#1、#2机组(2×1.2万千瓦)已实施关停。关停拆除设备及相关证明文件符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855号)和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2016﹞526号)要求,现予以认定。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1月18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