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659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1-2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张家港嘉泰超纤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4〕1330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张家港嘉泰超纤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2024-12-03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张家港嘉泰超纤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停止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4〕1330号



无锡、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电力公司:

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监察并审核有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张家港嘉泰超纤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4〕386号)确认,张家港嘉泰超纤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成革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已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限定值要求,江阴福汇纺织有限公司、江苏精诚山钙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耗能设备Y系列电机。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对上述用能单位停止执行相应项目的差别化电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1月26日


分享至: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