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85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1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2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阳路东侧、长苏路西侧、港前大道北侧、规划香港路南侧,用地面积265189平方米,建筑面积69354.38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9176.01万kW·h,蒸汽(1.2MPa、250℃)50.391万t,天然气194.45万Nm3、柴油8.64t、氢气(原料用能)106.13万吨、新水42.35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64619.08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64104.22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4-10-3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24号
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资环〔2024〕3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8-320657-89-01-235443,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阳路东侧、长苏路西侧、港前大道北侧、规划香港路南侧。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9176.01万kW·h,蒸汽(1.2MPa、250℃)50.391万t,天然气194.45万Nm3、柴油8.64t、氢气(原料用能)106.13万吨、新水42.35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64619.08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64104.22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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