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85 分       类: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10-1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能审〔2024〕12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阳路东侧、长苏路西侧、港前大道北侧、规划香港路南侧,用地面积265189平方米,建筑面积69354.38平方米。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9176.01万kW·h,蒸汽(1.2MPa、250℃)50.391万t,天然气194.45万Nm3、柴油8.64t、氢气(原料用能)106.13万吨、新水42.35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64619.08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64104.22tce(当量值)。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4-10-30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苏发改能审〔2024〕124号



南通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上报嘉吉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嘉吉粮油(南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通发改资环〔2024〕37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408-320657-89-01-235443,建设地点位于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阳路东侧、长苏路西侧、港前大道北侧、规划香港路南侧。项目建成运营后,年消耗电力9176.01万kW·h,蒸汽(1.2MPa、250℃)50.391万t,天然气194.45万Nm3、柴油8.64t、氢气(原料用能)106.13万吨、新水42.35万t,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含原料用能)为64619.08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含原料用能)为64104.22tce(当量值)。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期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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