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561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9-30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部分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4〕109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部分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2024-10-1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对部分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4〕1094号



苏州、宿迁、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电力公司:

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监察并审核有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4〕275号、332号)确认,常熟万国云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已全部整改到位,相关能耗指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常熟万国云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9月1日起、艾上沭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2024年10月1日起、南亚塑胶工业(南通)有限公司自2023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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