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4-00028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4-01-11
  • 名       称: 关于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等10个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4-01-29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4〕52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等10个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2024-01-29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10个电网侧储能项目

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4〕52号



徐州、苏州、南通、淮安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等4个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徐发改能源〔2024〕4号) 《关于上报第二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纳入省电力规划的请示》(苏发改电力〔2023〕29号)《关于江苏丰储二期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及华能南通电厂100MW/200MWh共享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通发改能源〔2024〕6号)《关于恳请将金湖县中城大有、安城淮阴区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淮发改发〔2023〕142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根据《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7〕947号)及《关于开展第二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规划布局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1259号)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对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10个项目进行了评估,现将评审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努力构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意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睢宁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徐州贾汪(紫庄)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新沂马陵山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太仓鑫峰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太仓鑫港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华能南通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如东丰储二期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等8个项目作为第二轮布局的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同意金湖县银涂镇中城大有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淮安安诚新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等2个项目作为首轮规划布局的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

二、本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在接入系统方案审查中具体明确。

三、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按期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满足电网调峰、顶峰等需求,促进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

四、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项目建设程序规定,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发生。

五、徐州鑫蓝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1亿元,由徐州鑫和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睢宁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0亿元,由泽源储能科技(睢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徐州贾汪(紫庄)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5亿元,由徐州鑫能智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沂马陵山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0亿元,由新沂鑫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太仓鑫峰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1.8亿元,由太仓鑫峰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太仓鑫港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6亿元,由太仓鑫网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华能南通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8亿元,由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电厂投资建设;如东丰储二期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8亿元,由江苏丰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以上8个项目确保于2024年7月15日前并网投运。金湖县银涂镇中城大有15万千瓦/3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6.8亿元,由中城大有新能源发展(淮安)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9月30日前并网投运;淮安安诚新能源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0亿元,由淮安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

六、根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电网侧储能是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在常规电厂、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建设并利用电源原有接网线路并网的电网侧储能项目,须直接接入电源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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