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743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12-29
  • 名       称: 关于苏州晟能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4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4-01-16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3〕1376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苏州晟能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4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2024-01-16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晟能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4个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

全省电力规划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3〕1376号



苏州、扬州、泰州、宿迁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报来《关于苏州晟能50MW/100MWh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苏发改电力〔2023〕28号)《关于协和高邮周山镇共享储能电站纳入省电力规划的请示》(扬发改能源发〔2023〕402号)《关于海陵区中城大有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泰发改发〔2023〕281号)《关于宿迁鑫储科技有限公司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的请示》(宿发改煤电发〔2023〕273号)及相关支持性文件收悉。根据《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17〕947号)要求,我委组织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对苏州晟能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4个项目进行了评估,现将评审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努力构建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求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意苏州晟能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协合高邮周山镇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泰州海陵区中城大有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宿迁鑫储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等4个项目作为电网侧储能项目纳入全省电力规划。

二、本批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应直接接入公用电网,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在接入系统方案审查中具体明确。

三、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应接受电网统一调度,按期与电力调度机构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满足电网调峰、顶峰等需求,促进电力可靠供应和电网安全稳定。

四、本批电网侧新型项目要严格执行电力项目建设程序规定,严禁未批先建和违规建设,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全过程安全管控,坚决遏制储能电站安全事故发生。

五、苏州晟能5万千瓦/1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2.0亿元,由苏州工业园区鑫晟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协合高邮周山镇10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3.3亿元,由高邮聚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6月底前并网投运;泰州海陵区中城大有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投资约6.8亿元,由中城大有新能源(泰州)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7月15日前并网投运;宿迁鑫储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储能电站项目投资约7.2亿元,由宿迁鑫储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确保于2024年11月底前并网投运。

六、根据《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电网侧储能是指在专用站址建设,直接接入公用电网的储能设施”。在常规电厂、光伏电站等电源厂站内部建设并利用电源原有接网线路并网的电网侧储能项目,须直接接入电源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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