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开展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活动
发布日期:2024-01-12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

为加强价格认定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印发《关于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情况暨表扬质量评查先进单位的通报》,对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对成绩优异的承德市、秦皇岛市、廊坊市、石家庄市、邯郸市、唐山市进行了通报表扬。

自10月初以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中心按照省发改委安排部署,在全省价格认定系统组织开展了历时两个多月的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评查工作。本次质量评查,主要围绕价格认定主体责任履行、综合业务平台运用、价格争议诉调对接、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试点推进等4个方面,对11个地级市和2个省管县价格认定机构2022年以来各项工作集中进行质量评查。

评查期间,评查组对照质量评查标准,通过调研座谈,查阅案卷、文件资料,查看综合业务平台使用情况,现场解答、疑难分析、整改建议等方式,对各市价格认定工作质量进了全面评查。实地评查结束后,针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省中心向各市下发了评查反馈意见,提出了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和要求。各市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上报了整改报告。

从评查情况看,2022年以来,我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克服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种种困难,讲政治、顾大局,担当尽责,及时高效完成了各项涉刑事、涉纪检监察、涉行政价格认定工作任务,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按照省中心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和诉调对接试点,展现出新时代价格认定队伍勇于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良好风貌,整体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也存在着极少数价格认定机构履职不到位、案卷管理不规范,综合业务平台使用率低,跨部门网上协同机制、诉调对接试点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

为更好运用评查工作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质量评查情况,12月28日,河北省中心发布通报,对在质量评查中成绩优异的部分市价格认定机构进行了表扬。要求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价格认定高质量发展再创佳绩。要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以受表扬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以质量评查为契机,积极做好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以查促改、以改促进,以评查成果助推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为推动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认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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