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449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8-29
  • 名       称: 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9-11
  • 文       号: 苏发改资环发〔2023〕90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09-11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资环发〔2023〕90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同步启动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经商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民航江苏监管局等有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示范工程建设。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建设,建立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储备库,引导项目实施主体扎实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前期工作。

二、认真组织示范项目申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做好项目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合规。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5个,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请于9月15日(周五)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三、加强项目管理和经验推广。要加强对推荐示范项目的日常监管,持续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技术减碳效果等,对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技术路线发生重大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提出更新、调整、退出的相关建议。要及时总结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对于示范效果突出、商业潜力较大的绿色低碳技术和行之有效的支持政策举措,在本地区加大推广力度,并将有关经验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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