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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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价格认定工作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宿迁市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局多措并举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一、对全市涉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成立两个调研小组,调研一组负责对接税务机关,调查了解全市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并对参与房地产基准价格及存量房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调查走访;调研二组主要调研县(区)涉税工作开展情况,详细了解其主要做法、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市局关于涉税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积极参与《宿迁市税费征管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草稿修订工作。在收到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市局全体人员深入研读,翻阅相关资料,请教省局及周边兄弟市,借鉴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从宿迁实际出发,结合前期调研成果,对《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涉税价格认定部分提出专业的修改意见。 三、鼓励基层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基层价格认定机构性质、人员结构等参差不齐,涉税工作基础不一,因此要求基层在《办法》的范围内积极履职,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循序渐进地推动涉税工作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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