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413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7-17
- 名 称: 关于支持全省自备电厂迎峰度夏(冬)期间满足自发自用后余电上网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7-21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3〕765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支持全省自备电厂迎峰度夏(冬)期间满足自发自用后余电上网的通知
2023-07-21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全省自备电厂迎峰度夏(冬)期间满足自发自用后余电上网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3〕765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挖掘全省可用发电资源,支持全省自备电厂在迎峰度夏(冬)期间应开尽开、余电上网,提升电力保供能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缓解近两年电力供应缺口,2023和2024年迎峰度夏(冬)期间(当年7、8、12月和次年1月)支持全省燃煤自备电厂和完全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气、余压、余热资源的自备电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开尽开、余电上网。自用有余的上网电量按照当月全省电力集中竞价交易成交价格结算。
二、非迎峰度夏(冬)期间,仍按我省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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