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341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30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56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3-07-18
- 文 号: 〔2023〕苏发改案字220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第0256号提案的答复。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56号提案的答复
严圣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新模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85号)明确,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给予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和第三方治理企业给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我省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连云港徐圩新区、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兴经济开发区和江苏如东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等7家纳入国家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按照确定的《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开展水土气渣污染协同防治。
二是积极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连云港市、张家港市、邳州市、如东县、高邮市和丰县6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及江苏绿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一夫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骨干企业纳入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和骨干企业,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冶炼渣等工业固废资源利用或替代建材生产原料,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型废弃物回收利用,推动生产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三是加快推进配套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鼓励具备条件的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探索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担保。
四是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和发展,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给予资金扶持。积极指导企业制定《再生资源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发布,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加强行业自律监管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8号),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分类别、广覆盖、易回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融合,推广典型回收模式和经验做法,打造龙头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二是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印发实施《江苏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22〕2号),落实固体废物全面系统治理,持续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格局。印发《江苏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苏污防攻坚指办〔2022〕53号),构建了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65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对固体废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最终处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与利用环境监管。推进实施《江苏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苏发改服务发〔2020〕1057号),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工作。认真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指南(2019年版)》,下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情况第三方审核办法》等,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能力保障,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与利用环境监管。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