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34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28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78号提案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3-07-16
- 文 号: 〔2023〕苏发改案字169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678号提案的答复
应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对制造企业检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合理安排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油气输送管道保护督查工作的通知》(苏管专发〔2020〕10号),按照重要性由高到低地详细列举了“无建构筑物占压油气管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健全管道巡护制度及奖惩标准”等37个督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督查检查要求,规范督查检查内容,提高检查质量和效率。
二、关于梳理省专家库成员,增加企业届专家。我委始终注重对企业界专家的征集吸纳工作,印发《强化管道企业落实管道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管专发〔2020〕13号),明确管道企业在开展管道保护问题自查自改工作中,必要时应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检查,借助行业专家力量,增强检查专业化水平。
三、关于出台细则,减少重复性整改意见。印发《关于分级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外部问题隐患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苏管专发〔2020〕20号),提出按照“企业主体、属地管理、分级协调”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照不同类别分类督办整改,进一步明确在管道外部隐患处置过程中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以及管道企业职责分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避免出现重复性整改意见。
四、关于规范涉企检查后举报制度。我们将积极探索网络、电话、邮件等多渠道的涉企检查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目前,对涉企检查不规范现象,企业可以通过当面沟通和网上信箱等渠道进行反映,确保检查部门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对企业检查的体制机制,更好的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