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440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28
- 名 称: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64号提案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3〕苏发改案字174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264号提案的答复
马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支持连云港提升服务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连云港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东方起点,是中亚国家重要的出海口,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巨大,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大局和我省“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高质量发展,打造“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强支点。
一、关于推动将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和研究制定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总体规划
我委积极支持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高质量建设,多次赴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对接通道建设。经过4轮争取,推动将“扎实推进连云港—霍尔果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列入国家“十四五”“一带一路”专项规划,并列入省“十四五”“一带一路”交汇点规划及重点任务清单。我委将继续积极支持连云港发挥主体作用,深化与通道沿线城市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上升为国家战略。一是进一步深化与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合作,搭建对话机制,深化产能合作,推动要素流通,扩大经贸往来,形成更多共识。二是支持连云港进一步深化与中西部地区开放合作,高水平推进东中西合作,共同提升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影响力。
二、关于调动全省资源由沿江适当向苏北沿海转移
省委省政府积极支持连云港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以提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为重点,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有力支持了全省石化、钢铁等产业向连云港徐圩新区等沿海地区布局。一是加强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航道、防波堤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提升连云港港航道等级,增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已经全面建成通航,徐圩港区30万吨级航道延伸段工程、赣榆港区防波堤二期工程和10万吨级航道南延伸段工程加快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赣榆港区南防波堤工程、赣榆港区15万吨级进港航道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提升徐圩港区、赣榆港区码头深水专业化水平。根据沿海承接沿江产业转移需求,在沿海导向性地新增一批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码头,提升战略物资一程接卸能力。建成徐圩港区盛虹炼化30万吨级原油泊位、四港池48-49号液体散货泊位和六港池64-65号液体散货泊位,重点推进徐圩港区第二个30万吨级原油码头、赣榆港区4-6号散货泊位、赣榆港区LNG码头、赣榆港区粮油码头等码头项目建设。三是推进连云港区码头升级改造。重点提升连云港区庙岭作业区集装箱能力,加快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改造前期工作,加快建设40万吨级矿石码头,有序推进30万吨级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建设,进一步提升连云港港集装箱和铁矿石一程接卸能力。
三、关于研究将连云港海关升格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
海关厅局级机构的设立、升格等管理权限在中央编办。南京海关严格落实2018年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相关工作。目前,连云港海关是南京海关领导的正处级隶属海关。南京海关将持续关注连云港口岸发展态势和需求,强化统筹、加强指导,合理设置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以更好促进口岸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打造新亚欧陆海联运“标杆示范”,服务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在连云港建设过境西行班列集结中心
我委积极支持指导连云港进一步打造班列特色品牌,争创中欧班列集结中心。2020-2022年,连云港分别开行中欧班列554列、619列、702列,开行规模逐年递增。2023年一季度,连云港开行班列167列。连云港班列发挥海铁联运、中哈物流合作基地等优势,打造中亚品牌线路,中亚班列开行情况居全国前列。我委多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开放司汇报争取连云港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开放司表示将积极考虑。我委将以筹备举办中欧班列国际合作论坛为契机,进一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汇报争取,支持连云港—徐州共同申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发挥好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支持连云港战略支点建设专项小组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强化统筹推进和协调服务,进一步支持连云港提升服务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能力,加快打造“一带一路”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标杆示范项目。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