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438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29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答复 主       题:
  • 文       号: 〔2023〕苏发改议字147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2号建议的答复

2023-07-14 来源:阳光发改

张玉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依法治江、依法护江,铁腕治理污染,系统修复生态,长江江苏段生态环境发生“沧桑巨变”。长江江苏段干流水质已连续5年保持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水质优Ⅲ比例提高到100%,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长江两岸再现水清岸绿、江豚腾跃的喜人景象。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治江。强化普法宣传。将《长江保护法》纳入省“八五”普法规划重点内容,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普法讲座、法治课堂、典型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全省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的浓厚氛围。集中开展“法润江苏 法护长江”宣传教育活动,实施的“长江大保护,绿色共成长”行动计划,持续12年向社会广泛传播长江大保护的绿色发展理念。强化联防联治。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组织修订《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涉水标准。制定印发《江苏省长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江苏省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明确长江保护的责任分工,推动《长江保护法》落实落细。强化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探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行政执法信息和司法办案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办案双向衔接,省检察院加大长江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积极推动跨区域协作;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污染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犯罪行为,今年2月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审理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社会反响良好。

二是强化源头治理。狠抓工业污染治理。加快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累计压减沿江低质低效化工企业3800余家。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整治,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总磷污染控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削减长江总磷污染负荷。补齐污水收集处理短板。省政府印发《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的实施意见》,着力消除管网空白区以及雨污管网混接错接等问题,推动全省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每年以5个点的比例稳步增长。制定出台我省差异化管控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地方排放标准,推进新一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推进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的分质处理。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达95%以上。开展重点地区农田退水水质监测,实施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改造。针对养殖尾水污染问题,出台强制性《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加快推进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2.3%。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每月组织对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率先完成县水源地达标建设、双源供水、长效管护三项全覆盖。

三是系统修复生态。坚决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完成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的退捕禁捕任务,渔民得到妥善安置。完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巡查、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建立起人防、技防、群防、预防协同发力的“一机四防”监管体系。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多位一体的工作规范体系,1.6万个长江排污口全部完成分类命名和编码,整治完成率超过90%。分批分类推进岸线整治。累计退出长江生产岸线81公里,岸线利用强度降至35.9%,生态岸线比例提升至64.1%。实施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沿江造林面积超过115万亩,千里江堤生态防护林全线贯通,以林涵水、依水建林、林水相融的江岸森林生态系统初步建成。加强沿江湿地保护。推进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建设,促进生态系统尽快恢复自身强大功能,长江江苏段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8%。

四是加快绿色转型。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增动能,推动全省化工、钢铁、煤电等行业转型升级布局优化高质量发展,下大力气坚决退出低端低效落后产能,全省共取消26家化工园区,压减钢铁产能1788万吨、水泥产能2766万吨,十年来全省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48.3%和43.4%,推动一批重化产能项目优化布局、转型升级,为新动能发展创造条件、留出空间。积极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深化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全面增强绿色经济新动能。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提高到40.8%和48.5%,10个产业集群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数量居全国第一,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规模居全国第一。

《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和实施,开启了长江保护有法可依的崭新局面,对江苏深化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等具有重要意义。诚如代表指出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长江保护法》深入实施。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省长江办)将会同省有关方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长江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切实遵循法律、依靠法治,以更扎实工作举措,推动江苏长江大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长江大保护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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