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315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27
- 名 称: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6号建议的答复 公开日期: 2023-07-14
- 文 号: 〔2023〕苏发改议字113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16号建议的答复
马正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坚持绿色低碳导向打造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新支柱。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江苏始终将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着力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取得明显成效。2022,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40.8%,对全省规模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50%。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跨入万亿级产业“俱乐部”,生物医药、新能源产业规模全国领先,光伏产业规模占全国比重达40%。
近年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盐城市抢抓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机遇,聚焦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以绿色低碳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2年,省发展改革委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大力培育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加大要素保障。省自然资源厅按照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要素“应保尽保、能报快保”的原则,完成了江苏滨海液化天然气(LNG)等重大项目的用海保障。截至2022年底,盐城累计确权风电、光伏项目用海32个,其中:确权风电项目用海 28个,总面积约8367公顷,拉动投资超1044亿元;确权光伏项目用海4个,总面积约183公顷,拉动投资超5亿元,有力促进了盐城市风电光伏可再生能源的加速发展。三是强化政策支持。截至目前,盐城市新能源领域纳入新序列管理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超过5个,近5年累计安排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4个、补助金额超6200万。
当前,新能源产业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相关部门认真吸纳马正华代表的建议意见,积极支持盐城市围绕新能源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持续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集群发展能级,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一是加强政策贯彻落实。今年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围绕构建“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体系,有序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集群培育认定,通过大力实施产业跨界深度融合、产业集群能级跃升、产业创新筑基融汇、企业主体培育融通、产业生态开源融聚等五大计划,着力将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并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今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创新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下发《关于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示范申报的通知》,通过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5个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产业特色明显的市开展战新融合集群示范。目前,盐城市新能源产业集群通过了专家初审、公示,拟开展为期三年的战新融合集群示范试点工作。待省政府审定后,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将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亿元定额补助,支持盐城市聚焦“风、光、储、氢”等产业链发展和核心技术突破等关键环节组织实施项目,力争通过示范试点支持提升融合集群产业规模和核心竞争力。
三是积极做好要素保障。近期,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省自然资源厅将按照全力保需求、突出快审批、强化提效能和聚力优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新兴产业、绿色能源等重大项目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中的堵点和难点,为盐城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助力盐城市加快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
衷心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