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239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6-19
  • 名       称: 关于对部分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6-23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3〕670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对部分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2023-06-23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对部分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3〕670号




南京、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3〕224号)所述,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监察并审核有关材料,南京古南都饭店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已拆除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和能耗超过限定标准的生产线,全部整改到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上述用能单位停止执行差别电价(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用能单位名单(第三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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