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召开全省价格监测认定工作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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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推进中心组织召开全省价格监测认定工作会议。省发展改革委项目推进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艳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崔海兵主持会议。各市发展改革委分管领导、价格监测认定机构负责人、价格监测认定部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2年全省价格监测认定工作,安排部署了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太原、大同、晋中、晋城、运城5个市重点介绍了各自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价格监测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价格监测、价格认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价格监测认定人员要树立“大价格”观,坚持自信、自立、自强,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工作机制,把工作做实做细。价格监测认定系统要加强对上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凝聚合力,为价格监测认定工作提供保障。 会议指出,价格认定工作要注重价格认定程序的规范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价格认定工作在每一个环节中所应遵守的技术规则、工作要求;要强化价格认定过程的协同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要强化防范价格认定风险的严谨性,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认定程序,把控关键环节,防范工作风险。 会议强调,全省价格监测认定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敢”导向,牢固树立“五种观念”,坚决落实“四为四过硬”要求,不断推动全省价格监测认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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