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124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4-04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用能单位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4-18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3〕364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用能单位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2023-04-1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用能单位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3〕364号
徐州、苏州、连云港、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电力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促进绿色发展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19〕846号)精神,依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停止对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函》(苏工信节能〔2023〕117号),经省节能监察中心现场监察和审核有关材料,4家用能单位已分别将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能耗超过国家标准限定值的生产线淘汰拆除。现研究决定,对上述用能单位分别停止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详见附件)。
附件:1.2023年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用能单位名单(第一批)
2.2023年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用能单位名单(第一批)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4日
[附件下载]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