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785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3-14
  • 名       称: 关于取消南通冠东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4-01
  • 文       号: 苏发改信用发〔2023〕281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关于取消南通冠东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通知

2023-04-01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南通冠东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

示范企业”称号的通知

苏发改信用发〔2023〕281号



南通市、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

根据《深入推进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贯标和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3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信用发〔2022〕288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信用服务机构对2018年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进行了实地复核。经复核和公示等程序,现决定取消南通冠东模塑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4754616469J)和江苏中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8889423X5)2家企业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称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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