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111 分 类: 行政确认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03-1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综合评价确认名单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03-30
- 文 号: 苏发改服务发〔2023〕298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综合评价确认名单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综合评价确认名单的通知
苏发改服务发〔2023〕29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委组织开展了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31”工程(省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领军企业和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综合评价工作,对“十三五”期间存续的相关服务业集聚区、领军企业等进行综合评价。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察看、信用核查、社会公示等程序,并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确认南京模范路科技创新服务业集聚区等156家集聚区为省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等142家企业为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47家单位为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名单附后)。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动态管理。为切实提升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领军企业和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实施动态管理,适时组织绩效评价,优化评估方式,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调整出名单。此次综合评价确认的名单,将同“十四五”以来已认定的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领军企业合并管理,授牌表彰。
二、提升服务质量。我委将会同各地及省有关部门,强化政策保障和支持,真正发挥集聚示范区、领军企业和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的影响力和引领辐射力。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思路方法,强化机制落实、举措落细、资源落地,切实将集聚示范、主体培育及典型引领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对已认定(确认)的单位加强服务指导,落实保障措施,做好跟踪调度,并及时协调解决区域发展、企业运营和项目建设中的困难问题。
三、突出分类指导。在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引进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和项目的同时,要对已认定(确认)的单位实行分类指导,培育壮大载体,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项目尽快建成达产。推动集聚示范区适时修编产业发展规划、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力和带动力;引导领军企业大力推进一批行业特色鲜明、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项目建设,提升企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品牌力;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推进两业深度融合,持续探索两业融合发展的路径模式,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
四、加强信息共享。根据我委统一工作部署,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要深入研究楼宇经济、园区经济、总部经济等细分领域,完善全省服务业发展监测体系,切实提高经济社会感知能力和分析研判精度。“331”工程单位建设运营情况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服务业发展的运行态势。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掌握相关单位建设运营情况,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并实施信息共享。明确专人按要求通过江苏省服务业公共服务云平台定期填报相关数据。对集聚示范区要按季度填报累计完成投资额、营收、利润、税收、入区企业数等;对领军企业要按月度填报上月营收(预计)、增长率(环比)、利润额(预计)、研发投入、在职人数等;还要及时提炼总结两业融合标杆引领的典型经验,对成效显著的新做法、新模式予以宣传推广,择优推荐申报国家试点。
附件:1. 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确认名单
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确认名单
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确认名单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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