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金刚二级巡视员参加第二届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2月13日至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浙江省丽水市组织召开第二届全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振兴司和办公厅、政研室、基础司、环资司、机关党委等司局的相关负责同志,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乡村振兴局、文物局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咨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副司长王心同主持,丽水、赣州、龙岩、三明、信阳、巴中、庆阳、临沂等城市做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财政部等国家部门和单位就支持革命老区建设交流发言,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同志作了题为《持续完善革命老区振兴“1+N+X”政策体系 推动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迈上新台阶》的总结讲话。
童司长在讲话中指出,《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在各部门、各地方的共同努力下,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认真总结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经验做法,全面落实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对于下一步工作部署,童司长强调,要加强上下协同联动,扎实谋划落实2023年重点工作。要聚焦重大工程,进一步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设施建设、红色旅游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等四个重点领域实施方案;聚焦精准施策,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各地探索各具特色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路径;聚焦“一钱多用”“多钱一用”,扎实做好前期工作,进一步统筹用好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各类资金;聚焦评估激励,制定实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年度评估暂行办法》,进一步支持做好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工作;聚焦长效机制,制定出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推动形成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我委周金刚二级巡视员出席会议。区域经济处、支援合作处和南京、无锡、苏州等有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对口合作任务城市的发展改革部门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