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746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11-16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339省道太仓娄江新城至双凤段改扩建工程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公开日期: 2023-12-04
  • 文       号: 苏发改法规发〔2023〕1178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339省道太仓娄江新城至双凤段改扩建工程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

2023-12-04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339省道太仓娄江新城至双凤段改扩建工程提前开展勘察设计

招标工作的批复

苏发改法规发〔2023〕1178号



太仓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提前开展339省道太仓娄江新城至双凤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请示》(太交呈〔2023〕30号)及其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批复如下:

339省道太仓娄江新城至双凤段改扩建工程已经列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2025年全省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12号),并拟于2024年力争开工建设。由于项目跨越太仓城区密集道路及河道水系,周边存在国防光缆、中压及高压燃气管、高压线等重要管线,需要提前勘查探明地质、水文条件及管线类型位置,以便于优化线型指标,稳定并深化各专业设计方案。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同意你单位在该项目可行性研究获批前对项目的勘察、设计先行开展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组织实施项目勘察、设计的招标采购活动。本批复仅为项目先期开展勘察、设计采购的依据,不作为项目能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批复的依据。项目单位仍应当依法办理项目审批手续,项目建设中的其他招标采购内容仍需按规定报有关审批、核准部门同意。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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