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693 分       类: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11-10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采暖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23-11-28
  • 文       号: 苏发改能源发〔2023〕1144号 主       题:
  •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采暖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3-11-28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采暖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3〕114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采暖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油气〔2023〕125号)有关要求,结合年度工作,现就切实做好采暖季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采暖季管道保护工作

各地、各管道企业要高度重视采暖季管道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对照《2023年全省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工作要点》,对全年及采暖季期间管道保护工作再细化、再部署,进一步压实管道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围绕管道规划落地衔接、占压清理、第三方施工管控和相遇相交关系处理等管道保护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完善各项管理机制。各管道企业要启动采暖季关键路由、重点场所和关键枢纽管道保护升级管理,重点岗位24小时值班。要进一步加大巡护力量和频次,充实巡护人员,综合应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线等技术手段,确保巡护全路径、全角度全覆盖。

二、持续开展管道保护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深入排查重点区域隐患。在前期专项整治和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各设区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管道企业对人员密集区、密闭空间等重点区域管道保护隐患再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要及时协调排除或报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排除。二是持续加强管道占压清理工作。深入总结2022年度以来管道占压清理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清存量、零新增”要求,进一步强化重点和“易复发”环节占压排查、管控和清理工作。涉及鲁宁线剩余占压隐患整治的相关设区市和管道企业,务必调动各方力量加快推进整治,确保今年12月底前整治完成并做好销号手续。三是扎实开展管道保护督查检查。采暖季期间,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管道保护部门和管道企业管道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开展至少1次的专项督查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对各地管道保护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委托的管道保护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设区市管道保护问题隐患陆续开展了排查,发现并反馈了很多占压、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隐患,相关设区市和管道企业要引起高度重视,查找分析原因,立即组织开展整治,对同一地区反复发现问题或整治不力的将予以全省通报。

三、做好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控

各地、各管道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内第三方施工管理的通知》(苏管专发〔2021〕17号)有关要求,做好辖区内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管控。采暖季期间与管道交叉并行的第三方施工作业要从严审批,切实杜绝施工风险隐患,对未经批准的第三方施工等行为要及时制止,严肃追究责任并上报主管部门。要强化在役在建管道定向钻穿越工程管控,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合规运营。

各设区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家管网在苏分公司(管理处)、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省沿海输气管道有限公司要于12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企业采暖季管道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年度工作总结一并报送江苏省能源局。

联系人:刘辉;电话:025-83390380。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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