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市出台《价格认定远程实物查验工作规定(试行)》
发布日期:2023-11-02 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网站

近日,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在工作中先行先试,不断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部门业务协同机制,在浙江省率先出台了《价格认定远程实物查验工作规定(试行)》。该《规定》制定建立了发改、公安部门联动机制,细化了部门职责,规范了操作流程。《规定》明确了远程实物查验的适用范围、参加人员、证据材料保存时限等从查验开始到结案的工作标准,解决了远程实物查验的合规性和文书效力问题。

价格认定远程实物查验是乐清市在价格认定“一网办”之后的又一个全省唯一试点工作,也是“一网办”项目的延伸和拓展。以往,价格认定人员和公安民警需一同到现场查验涉案物品,启用远程实物查验系统后,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在办公室即可对涉案物品的外观、形状、损坏程度等状况进行核实。由传统的“实地”查验向“远程”查验创新拓展,大幅压缩了查验时间。实物查验全程录音录像,形成的实物查验记录由双方确认后线上签名捺印,有利于事后检查和流程监管。

目前,乐清市已通过远程实物查验系统办理了盗抢类、财物损毁类等远程查验案件100余件,涉及手机、电瓶车、砖墙等多种类别。平均查验时间从原来的3小时缩短至30分钟以内,大大化解了价格认定过程中,进行实物查验路途远、外出无公车的难题,大幅提升了价格认定工作效率。  (乐清市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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