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14001303/2023-00520 分       类: 其他事项
  •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3-10-09
  • 名       称: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宿迁市鸿城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主       题:
  • 文       号: 苏发改价格发〔2023〕1025号 主  题  词:
  • 内容概述:
  • 时       效: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宿迁市鸿城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2023-10-27 来源:阳光发改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宿迁市鸿城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苏发改价格发〔2023〕1025号



宿迁市鸿城管输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江苏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苏发改规发〔2021〕5号)的规定,经研究,核定你公司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自2023年11月1日起调整为0.163元/立方米(含税),有效期暂定3年。

请你公司于每年6月1日前,向我委(价格处)报送上一年度管道运输投资、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以及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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